民國96年12月20日台國(二)字第0960190453號函
一、依據
(一)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海洋教育政策白皮書。
(二)本部九十七至一百年海洋教育先導型計畫--中程綱要計畫。
(三)教育部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二、基本理念
臺灣四面環海,海洋是我們依存的環境,是文化建構的要素,是經濟發展的利基,對海洋的認知理解與關心有其重要性與必要性。綜觀全球發展,海洋不僅關係全球氣候變遷,也是產業開發的重點,強化對海洋的瞭解、利用、開發能力已成各國發展的趨勢。
臺灣為一海洋國家,惟受到傳統中原文化大陸思維的影響,過往之政策偏重「以陸看海」、「重陸輕海」,而非「海洋探險」、「與海共生」,缺乏海洋寬廣視野,習以陸地活動為主的我們,長期以陸地思維的教育內涵,缺乏對海洋的思考、關心與理解,因此,培育海洋思維的下一代是為當務之急。
海洋教育之推展,係基於對環境、文化,以及人與人之間的關懷與尊重是人類共同的價值,因此海洋教育應培育下一代具有「以生命為本的價值觀、以臺灣為本的國際觀、以海洋為本的地球觀」的思維,其推展方向應包括:
(一)理解臺灣係屬海洋國家,了解海洋對於臺灣的重要性。
(二)提升全民對海洋的認知、理解與關心。
(三)結合生活、地方以及文化特色,促進對臺灣及全球脈動的了解。
為建立海洋國家觀念,首要須從落實推廣海洋思維於國民教育階段,以提升全民海洋教育認知,具備海洋公民素養做起,爰此,本部自九十七年一月起至九十九年十二月止擬以三年期程推展國民中小學海洋教育。
三、目標
本部業於二○○七年三月公布「海洋教育政策白皮書」,希冀從教育體系出發,以課程、教材、資源配置、師資及教學環境等方面全面地結合各項教育施政,著手改革,從學校做起紮根海洋教育,務實地激發海洋臺灣的情懷,從國民教育階段即開始學習尊重海洋,認識大自然與生物多樣性、打造海洋文化。準此,本計畫實施之目標如下:
(一)蒐集整合在地海洋教育資源,營造國中小海洋教育環境。
(二)提升教師、家長海洋教育知能,發展在地海洋教育課程。
(三)結合大學、社教機構策略聯盟,建構海洋教育支援網絡。
(四)加強海洋教育活動與交流參訪,培養學生海洋基本素養。
四、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以下簡稱縣市)。
(三)承辦單位:各國民中學、國民小學。
五、實施原則
(一)多元化原則:發展多元實施方式,提升教師、家長、學生海洋教育之相關知能與素養。
(二)專業化原則:藉由充實海洋專業知能,引導與提升教師海洋教學能力。
(三)整合化原則:整合中央、縣市、學校、教師、社區與社教機構之各項資源,共同致力於本計畫之推動,提升學生海洋能力。
(四)資源共享原則:統合縣市、學校各項資源,鼓勵校際間的合作與資源交換。
六、辦理期程及實施策略
本計畫辦理期程自九十七年一月起至九十九年十二月止。以三年期程推展國民中小學海洋教育,為有效推動,其分階段實施策略如下:
(一)前置作業期(九十六年度)
教育部收集與彙整各縣市海洋教育相關教學資源及專家人才庫、擬定補助推廣海洋教育補助計畫作業要點、培訓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及各縣市各學習領域輔導員,以為全國性推廣活動之準備。
(二)形成準備期(九十七年度)
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國立海洋科學博物館辦理相關海洋教育推廣活動行之有年,惟兩館在臺灣一南一北,仍有眾多縣市無法獲得其適當之協助,本部為有效推動國民中小學海洋教育,將挹注經費補助各縣市成立海洋教育資源中心,從服務、協助、提供諮詢的角度出發,以鼓勵方式,輔導地方學校從事海洋教育,並推廣縣市中的海洋教育。
爰此,各縣市應成立海洋教育資源中心,首要建置縣市海洋教育專家人才資料庫以為諮詢之對象,並調查縣市區域類可運用的海洋教育資源(例如:海港、海岸、社教機構、民間團體或資源、戶外考察地點等等),研發國中小銜接一貫且結合縣市本位的海洋教育課程、教材及教學媒體,以此研擬三年推展策略與相關工作計畫及輔導措施,並確實貫徹執行。
(三)推廣深耕期(九十八至九十九年度)
各縣市應以資源中心為主要發展據點,建置網路海洋教育教學資源分享平台,提供師生下載教學與學習相關資源,並設立諮詢專線提供教師協助,以期建立友善、專業的海洋教育推展模式。且透過辦理縣市學校校長、教師、家長海洋教育相關增能培訓課程,提升校長、教師、家長海洋教育相關知能,與大專校院結合組成策略聯盟,加強海洋基本知能教育,積極參與國際海洋活動與交流參訪,以期學生理解海洋教育思維之重要性。
七、經費來源:由教育部補助款及縣市自行編列相關經費支應。
八、預期成效
(一)提升校長與教師海洋基本知能、素養,與教師教學能力。
(二)增加家長對於海洋教育與海洋知能的了解。
(三)營造海洋教育推展之有利環境,培養學生海洋基本素養。